6月21日,溫嶺市人民政府印發溫嶺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進海上風電、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前期工作,統籌安排項目用地用海,爭取溫嶺1號、溫嶺2號海上風電、松門灘涂光伏等項目早日獲批開工。
詳情如下: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在溫垂直管理各單位:
現將《溫嶺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溫嶺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嶺市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國家33條、省38條、臺州40條穩經濟措施,在落實好浙江省“5+4”穩進提質政策體系的基礎上,按照全面頂格、精準高效的原則,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財政支持措施(7項)
(一)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力度。加快退稅進度,確?,F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稅額退稅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實新擴圍的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留抵退稅政策,加大退稅資金調度力度,實現應退盡退。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加快涉企資金兌付進度,推進資金精準下達、落地見效。嚴格落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的要求,將節約的資金用于“三保”等重點領域。建立健全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收回機制,對年度執行中不需使用的資金,按規定調整用于經濟社會發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資金支持的領域。繼續將留抵退稅專項資金納入財政直達資金監控范圍,做好專項資金的調撥、預撥、清算,科學調度資金確保本市退稅資金,完善庫款監測機制,切實防范支付風險。
(三)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壓實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主體責任,加快已發行專項債券資金使用進度,切實發揮專項債券帶動擴大有效投資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加大新增專項債券項目謀劃力度,優化專項債券投向領域,特別是對符合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和新能源項目予以優先考慮。
(四)擴大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和覆蓋面。聚焦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給予擔保額度、期限、費率等政策傾斜,推動銀行機構發放“保就業保市場主體”助力貸款。繼續執行低擔保費率,按照不超過1%為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在此基礎上對重點領域和行業實行擔保費再優惠政策。深化銀擔合作模式,進一步簡化業務辦理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對無力還款的小微市場主體,及時代償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延長追償期。強化出口信用保險支持作用,完成短期險專項任務。確保2022年我市短期險承保規模不低于21億美元、費用進一步降低。2022年對上一年度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下的企業,給予企業投保政府買單的整體參保政策;對企業另行投保的,給予保費80%的補助;對上一年度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保費60%的補助;其中對美出口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對美保費80%的補助;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幅度,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按最高優惠幅度給予扣除。鼓勵采購單位根據項目特點、供應商誠信等因素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最高繳納比例下調為不超過合同金額的1%。政府采購工程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執行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采購等政策,根據項目特點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鼓勵積極擴大聯合體投資、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門檻。
(六)加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擴大政策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餐飲、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運輸等4個特困行業和國家規定的其他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至2022年底,其中4個特困行業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
(七)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將大型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5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政策受益范圍,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對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落實企業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政策,企業用于資助基礎研究的捐贈支出,按規定享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
二、金融支持措施(7項)
(八)實施還本付息政策應延盡延。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受疫情影響困難人群等主動協商,并實施清單制管理。對清單內客戶貸款要主動采取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用好無還本續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隨借隨還等“連續貸+靈活貸”貸款模式,對符合續貸條件的企業,做到應續盡續。用好聯合會商幫扶機制,將授信3000萬元以上的重點幫扶企業納入聯合會商范圍,其中授信1億元以上企業實施清單管理,開展聯合診斷,提前確定信貸接續和融資方案。
(九)加大對普惠小微企業貸款支持力度。落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的資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導金融機構爭取更大額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落地。指導金融機構、國有企業和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支持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按照規定推進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由1年縮短至6個月,以供應鏈融資和政銀企合作支持中大小微企業融通發展。
(十)繼續推動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進一步加大金融機構讓利力度,做到各類手續費應免盡免、應減盡減。培育發展科技創新主體,推動更多企業進入多層次資本市場,實現直接融資;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保持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的基礎上,對中小微市場主體給予優惠利率。積極爭取科技創新再貸款,加快科技型企業獎補政策兌現進度。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
(十一)加大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金融支持。針對基礎設施項目、重大產業項目、重大民生項目建設需求,引導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
(十二)深化金融支持穩外貿穩外資。做實外貿企業匯率避險服務,適時將政策適用對象拓展至個體工商戶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推進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提質增效,讓更多優質企業享受貿易結算便利。加大對外貿產業、重點外資企業金融支持。
(十三)完善住房領域金融服務。合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貸款利率要求,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強房地產項目融資服務,推動建立房地產項目清單,完善融資對接機制,保持房地產信貸平穩增長。積極對接有并購需求的房地產企業,主動提供并購金融服務,支持房地產企業兼并收購優質項目。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十四)加大制造業金融支持。引導轄區內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制造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制造業貸款超100億元,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高于制造業貸款增速。借助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發掘動產質押融資潛力,重點強化技改貸款、并購貸款和供應鏈金融信貸投放,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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