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能源局印發《“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完善市場化交易機制,豐富新型儲能參與的交易品種,健全配套市場規則和監督規范,推動新型儲能有序發展。
鼓勵工商業用戶建設用戶側新型儲能項目。鼓勵大數據中心、工業園區、5G基站等終端用戶,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電網、增量配網等配置新型儲能。
圍繞工業類開發區或園區,立足拓展分布式新能源發電空間和發區能耗水平,以儲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為依托,通過優化整合本地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資源,合理配置各類儲能,實現源網荷儲各環節間協調互動,提高電力系統功率動態平衡能力,通過虛擬電廠一體化聚合,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示范。
支持共享儲能電站建設,充分發揮新型儲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探索共享儲能電站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交易機制、成本分攤、價格補償及結算規則。
結合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建設情況,推動新型儲能參與省間現貨市場和綠色電力交易,參與調頻、備用等輔助服務交易,優化區域電力資源配置。
詳情如下:
一圖讀懂山西省《“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
評論